【本報台北訊】國內發生寶寶出生後,不幸肢體殘障,家長怒告醫師,認為產前篩檢不夠準確要求賠賞,類似的民事訴訟案件層出不窮。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強調,國民健康局「孕婦健康手冊」寫得很清楚,一般常規超音波有其局限性,準確率頂多八成。 從大陸嫁到台灣的尹姓美術老師,懷孕六個月後才去產檢,後來男嬰出生卻缺了右手臂,尹女怒告負責產檢的診所疏失,求償近兩百萬。法院將全案函請衛生署鑑定,鑑定認為,尹婦本身太晚產檢,加上診所對尹婦進行的常規超音波檢查,檢出異常機率太低,難以將產出異常嬰兒的責任歸咎於診所,因此駁回求償。
判決書還揭露,健保給付孕婦在懷孕過程中,享有一次「常規超音波」檢查,但僅能測量胎兒的頭圍與腹圍,以此檢出胎兒前肢異常的機率竟然僅有兩萬六千兩百零三分之十五,若要驗出肢體異常,必須採高階或3D、4D的超音波儀器。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彰基婦產科主任蔡鴻德指出,依照目前健保給付規定,孕婦懷孕二十周時,可免費接受一次常規的超音波檢查。但檢查前,應該都會簽署一張同意書,上面明白告知超音波檢查準確率最高只有八成。
由於超音波產前篩檢有其侷限性,有時因角度或是擠壓關係,在影像判讀上,就會與實際情況有落差。孕婦如果擔心,可自費接受專門用於觀察胎兒的高層次超音波,每次費用約一千五百至兩千元。蔡鴻德指出,高層次超音波的產前檢查時間約半小時,醫師仔細地觀察胎兒的每個器官,準確率可達到九成,但還是可能出現少數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