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證券交易所昨天召開董事會,通過美商安恩科技(IML)上市審議案,這是證交所推動海外企業第一上市的成功首例。證交所表示,將要求IML具體承諾遵守保障台灣投資人權益的相關規定。
IML是來自於美國矽谷的純外資企業,由元大證券擔任輔導券商,自二○○八年起即申報上市輔導,去年八月遞件申請第一上市,但去年底證交所首度審議時未能核議通過。昨天再闖關,始獲得主管機關核准,最快第二季掛牌。
證交所指出,IML補充承諾,包括員工選擇權的比率要符合台灣標準,大股東的股票須接受集保,同時也要求相關的資訊公告要符合台灣規定。但月營收部分,IML不必按月公布,只要公布季報即可。
目前還在證交所排隊等待審議的海外企業包括奇景光電,另有超過五十家海外企業申報第一上市輔導。
除IML上市案外,證交所董事會也通過「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修正案,放寬外國科技業申請第二上市獲利能力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