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去年八八風災的善款,計二百二十二億餘元,半年後到今天只用了不到一半(百分之四十九點零五),原因是牽涉勸募內容、進度及效率。
就募款內容為例,例如中華民國截肢青少年輔建勵進會,只募得三千三百元,秘書長何慧玲說「連南下交通費都不夠」,所以不曉得怎麼用這筆錢。
又如台灣紅十字會和世界展望會,各募得三十七億及十一億餘元,也大多未支用,因為他們募款目的在災區軟、硬體重建,硬體的房舍建築,需要政府的土地、公設配合,軟體的心理、文化教育工作,也非短時間可完成,所以不可能短時間內將善款「消化」。
再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以「平安基金會」名義的募款,一方面募得不理想(十五萬餘元),一方面屬長期性募捐,所以也仍未動支。
當然,還有許多民間團體利用普遍的矜憫,以不同名義、不同目的募款,形成多頭馬車,即如內政部轉撥給賑災基金會的四十億餘元,也多用在死亡、失蹤及安遷的濟助上,故救災賑濟陣腳紊亂,反映出來的自然是進度及效率問題。
救災勸募內容、進度及效率問題,如何規畫、統籌與善款的效率運用,主管的內政部責無旁貸,如今卻由內政部公布善款利用的內容、進度及效率,除看出該部的不用心、不盡責,又有何意義?
劉邦師(台北市/退休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