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面對債務聯盟」昨天赴監察院陳情指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將屆兩年,但消債最大阻礙竟然是在法院與法官,法院認可更生條件嚴苛、清算案件審查緩慢,司法院涉失職。
面對債務聯盟成員在監察院前上演行動劇,諷剌銀行表面上對卡債族伸出援手,卻以嚴苛條件壓榨卡債族,等到卡債族向法院聲請更生,卻又被法院冷血地踢開,卡債族走投無路下只能走上絕路。
他們呼籲監院及監察院長王建關切數十萬卡債族及其家庭,並調查司法院是否失職。
律師林永頌指出,根據法律扶助基金會委託遠見雜誌所做民調,與銀行協商成功的債務人中,僅百分之三十二有能力還款,百分之四十六點六的債務人勉強能夠還款,百分之二十一點三表示無法按時還款。
林永頌指出,與銀行協商成功者,每月平均僅剩一萬一千六百元可供生活支出,光是以單身戶計算,這樣的生活條件已瀕臨中低收入戶狀況,若是有小孩的債務家庭,生活處境更難想像。
林永頌說,與銀行協商不成功的債務人,向法院聲請更生和清算的過程,還要面臨許多嚴苛困境。
面對債務聯盟召集人林峰正表示,檢視施行近兩年的消債條例,法院審理更生或清算案件時間拖很長,有近八成的審理時間超過六個月。
另外,債務人向法院提出的更生案件中,不到兩成獲得法院同意,更生比率極低。
林永頌表示,即使民眾獲得更生認可,還款金額也往往超過所能負荷的範圍,法院沒有遵循消債條例當初的立法意旨,迅速處理債清案件、脫離人民情感,法院成為「駁回法院」,違背「司法為民」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