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當初引進《哈利波特》的過程,平雲說起了皇冠選書一向的標準「就是要好看」,這倒是為哈利遠渡重洋來台,留下一樁趣聞。
「那時候我們其實很猶豫,當時奇幻文學在台灣沒有暢銷的先例。」平雲提到,在《哈利波特》的前一年,聯經出版《魔戒》,如此經典的奇幻文學作品卻不盡理想,雖說後來認為可能是大陸譯本,讓台灣讀者在閱讀上可能有很多語句和情感表達不通之處,畢竟是世界著名,全世界熱銷幾十年,這麼經典的《魔戒》竟鎩羽而歸,所以無論是通路或是出版社的立場,都有所遲疑。另外一個顧慮則在於《哈利波特》是一部兒童文學,並非皇冠所擅長。
「而我們當時負責選書的兩位英文主編,都已讀過內容,他們覺得非常好看!所以在編輯會議裡面,就力爭希望能夠代理出版,主管這邊則有上述顧慮,因此認為不該引進
;經過會議討論了很多次仍未有結論。」
後來負責版權的同仁告知這個情況,當時平雲也還沒看過作品,於是決定回歸最簡單的問題,他問兩位負責選書的英文編輯,「是不是真的覺得很好看?」「是不是真的覺得很值得推薦給台灣的讀者?」編輯們雙雙表示真的很好看、很值得推薦。
平雲笑聊,做出版這個行業,被稱為「窮忙業」,很多時候都是因為最初的熱情支撐自己走下去。「往往會議上很難有共識的時候,皇冠最終下決定的關鍵,就是想要推薦給更多人好看的書,這樣的熱情。而以經驗來看,長久下來就會發現,通常自己覺得好看,也就真的會成功,而有所罣礙的作品,成績便不盡理想。」
平雲表示,「我們常常會說『讀者的眼睛還是雪亮的』。不管透過各種手段去宣傳一本書,最後讀者的反應還是最真實的,即使一開始經由包裝、廣告去吸引消費,書買回家之後,好看就是好看,就會一傳十傳百;不好看也是如此,這就會從銷售量看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