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九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評估報告昨天指出,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政府投資公司,領取優渥月薪還享有百分之十八優惠利率,形同支領雙薪,不符社會公平原則,應修法限制。
立院預算中心在報告中指出,包括財金資訊公司、合庫銀行、中鋼、欣欣水泥、台灣人壽等機構,都是政府投資占多數股分的公司,管理階層多由軍公教退休人員轉任,薪資普遍偏高、漫無標準,例如財金資訊公司董事長由前公平會主委趙揚清退休轉任,月薪三十八萬餘元,兼領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十二萬餘元;合作金庫董事長劉燈城由財務部常務次長退休轉任,月薪三十萬餘元,兼領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九萬餘元。
預算中心表示,相關人員是仰賴政治酬庸派任,才得以在退休後轉任政府投資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明顯欠缺正當性,極不合理。
預算中心建議,行政院及考試院應訂定軍公教人員退休轉任薪資標準,禁止轉任者兼領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
對此,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銓敘部已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可解決百分之八、九十的「雙薪」問題,希望立法院盡速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