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紫外線超強 室內也須擦防曬乳液 室外曬傷立刻冰敷
【本報台北訊】近年單車、衝浪大受歡迎,許多人不知不覺中被曬傷;又正逢孩子放暑假,有人參加暑期活動,卻曬出一身傷、起水泡,疼痛難耐。醫師提醒,最近紫外線超強,只要在陽光下曝曬三十分鐘就可能曬傷,尤其皮膚愈白的人,愈容易曬傷,民眾外出時,一定要做好防曬措施。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皮膚科主治醫師簡銘成指出,愛美女性總希望自己肌膚細緻白皙,但皮膚愈白,對紫外線的抵抗力愈差,稍不注意,只要曬幾分鐘,皮膚就會受損。
一名九歲小男生最近參加學校的暑期活動,到海邊戲水,白天玩得很開心,回家之後,皮膚發紅宛如煮熟的紅蝦子,背部甚至起了好幾個小水泡,一碰就痛得哇哇叫。
簡銘成表示,皮膚被曬到起水泡,症狀已經接近二度燙傷,主要原因在於沒有適時地塗抹防曬乳液,小孩玩瘋了,白天沒有感覺,過了十二至二十四小時,曬傷症狀逐漸出現。
「避免曬傷,就一定做好防曬措施!」簡銘成強調,一般在室內也需要塗抹防曬乳液,只需要SPF15。在外頭跑業務的人可能需要SPF30。到海邊衝浪戲水,或是烈日下打球,就需要抹到SPF50,且防曬乳液需具防水功能。
至於要擦多少防曬乳液,才能達到防曬效果?簡銘成表示,以一名身高一百六十公分、體重五十五公斤的成年女性為例,僅臉部防曬就需要一點五公克防曬乳,所以一條三十公克乳液頂多只能用一個月。
如果用來塗抹臉部、頸部、背部及手臂等大面積的皮膚,那三十公克的防曬乳液,一次就得用上半條,用量相當大,但千萬不能省著用,要是擦太少,就容易曬傷。
曬傷怎麼辦?簡銘成建議,立刻冰敷,將冰塊包在棉布裡面,每一小時冰敷十至十五分鐘,就能減輕皮膚紅腫疼痛,持續兩三個小時。千萬不能塗上奶油等乳膏類物品,以免造成傷口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