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下放選擇權 |2009.04.20 語音朗讀 208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美國職棒為護球員權利,通常會有一些保障,像下放小聯盟的「選擇權」。大聯盟規定,一名球員最多只有三次下放的選擇權(option),王建民在二○○五年已用完。用完後,要再次將球員下放小聯盟,就得將球員放入釋出名單,讓有興趣的球隊與球員談合約,當球員在被放入釋出名單,七十二小時無球隊感興趣,才能再將他下放小聯盟。若洋基真的把建仔放入釋出名單,其他球隊可在這段時間提出交易;若有兩支以上的球團都想爭取,則以戰績差且同聯盟的球隊優先。 前一篇文章 健康、心魔、球感…危機在哪? 下一篇文章 對手觀點:他忽然自爆 熱門新聞 01企業家感念星雲大師 捐車給人方便2024.05.2102長期下背疼痛 僵直性脊椎炎警訊2024.05.2203星雲大師全集 美國會圖書館典藏2024.05.2104社論--當家不鬧事,鬧事不當家2024.05.2305【閃文集】下午茶傳奇2024.05.2106【遊藝筆記】吟風一樣松(下)2024.05.2107紐約佛教聯合會慶佛誕 佛光山與會2024.05.2208【詩】透光的夢2024.05.2209【臆想截圖】指向的,未來2024.05.2110【中醫專欄】 現在就開始存骨本儲肌力2024.05.2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哆啦A夢香港快閃中日韓峰會明登場 聚焦經貿、台海等視聽新體驗保育類金絲猴 體型福態修護羅馬皇帝希臘海神殿 花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