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宇政台北報導】根據行政院消保會統計,房屋糾紛為去年國人所有申訴糾紛排行榜第一名,其中以「預售屋」糾紛最為嚴重。消保會昨天公布「抽查預售屋銷售現場」結果,呼籲民眾購買預售屋前,應先了解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了解自己權利的底線,別因現場買氣熱絡而當了冤大頭。
消保會去年十一月隨機抽查了十一個縣市共四十一個建案銷售現場,發現以下缺失:建商未提供驗收條款或未記載交屋保留款;未明確記載開工日期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未記載地價稅、房屋稅分擔比例;未經買方同意更換主要建材及廠牌規格及交屋期限不明確;未記載建物第一次登記的稅費負擔約定,以及未記載賣方對廣告之義務而且違約金收取過高。
消保會指出,「建造執照」及「建照執照核准圖說」兩文件,對於消費者權益重要。查核發現四十一處建案銷售現場,僅四處提供建照執照核准圖說影本。
消保會也發現,金融海嘯後,許多民眾因付不出房貸而需繳違約金,消保官莊惠媛說,在政府頒訂的定型化契約範本中規定違約金比率為百分之十五,但抽查發現建商常要求百分之二十,若民眾已繳至百分之十五上限可主張不用再繳納。目前法令中對建商收取過高違約金沒有罰則,消保會已提案修法送達立法院,一旦通過後,將處二到二十萬元罰鍰。
莊惠媛提醒,購買預售屋應:一、確認並履勘預售屋位址;二、攜帶捲尺、相機參觀樣品屋;三、看建築執照影本、執照核准圖說;四、審閱契約;五、索取並保留廣告文案;六、記錄銷售現場建材資訊;七、洞悉成交紅單、假客戶等銷售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