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因應經濟不景氣,失業、無薪休假、減薪等衝擊民眾生活,內政部昨天宣布放寬「馬上關懷」申請條件,將因無薪休假、部分工時而減少收入或每月工作收入未達基本工資的臨時工,增列為急難救助對象,放寬同一事由經評估可申請二次,並增列授權地方政府社工評估認定,十六日發布實施。
內政部去年八月推動「馬上關懷」急難救助,經訪視小組認定核准後,核撥一萬至二萬元不等的救助金;原本同一事由以申請一次為限,內政部決定放寬為若經訪視評估,認定確有需要者,最多得再給予一次救助。
內政部也授權縣市政府專業社會工作員評估認定,由縣市政府核定及撥款,不過,僅限因經濟性因素有自殺之虞、遭家庭暴力或性侵害經庇護安置的通報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