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受潮 不是業者說了算

 |2009.02.26
2326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手機已是人人必備通聯工具,但受潮不屬保固期限內可維修項目,引發爭議,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昨天表示,業者應在消費者購買時告知,若售出短期內即受潮,又不能排除是庫存過久造成,業者仍應負責維修。

消保會組長劉清芳表示,為釐清手機保固及維修權責範圍,消保會日前邀集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中華電信等電信業者,及全虹、聯強等銷售與維修通路業者召開會議,建立兩項受潮客觀判定標準如下:一、手機內部防潮標籤已有渲染或褪色情形;二、手機電路板或零組件出現鏽蝕或水漬現象。

劉清芳表示,手機必須發生上述兩種情況之一,業者才可以認定手機受潮,告知消費者要自費修理。

但若消費者購買手機後一個月內發生受潮,且無法證明非庫存不當引起,業者仍要負起維修責任,而非由買者付費維修。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