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債 他要還 |2009.02.09 語音朗讀 131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屏東訊】夫妻不是離了婚,財務就可「分家」。陳姓男子半年前因太太花錢無度,兩人時常爭吵而簽字離婚,但日前被一家資產公司,代位起訴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請求,要求陳男代為償還前妻現金卡卡債十二萬元。屏東地院法官表示,雖然民法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規定,但實務第一次有資產管理公司向已離婚一方追討債務,顯見經濟實在太不景氣,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被民眾積欠債務太多,催討無門,不得不想盡方法催討。法官叮嚀,在辦理離婚時,寫下「放棄追訴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文字,可避免離婚後還要負擔另一半積欠債務。 前一篇文章 【地方采風】 下一篇文章 壽山封園 千人彩繪 熱門新聞 01【詩】鷺鷥吐哺2024.05.1302各國母親笑顏 展現無私之愛2024.05.1203佛光大佛分香我家 慶佛誕緬佛恩2024.05.1504【時光重逢】鋼琴師的花朵2024.05.1705青年永續環境 綠色諾貝爾肯定2024.05.1406社論--李顯龍的演說深意2024.05.1407【樂活人生】享受六十歲的速度2024.05.1408《玉琳國師》將改編微短劇 《世世動了心》重現經典2024.05.1609【典範長存】母親們的救星 塞麥爾維斯2024.05.1410聯合國民間組織會議 佛光山出席2024.05.13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阿里山林鐵 42號隧道竣工淡蘭草嶺古道 吸引國際旅客中橫落石不斷 4明隧道後年完工探索台中之美台灣觀光海域 生態壓力緊繃拿起相機 迎接最美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