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法務部推動社會勞動制度,九月一日上路,這項制度可望節省司法資源,並改善服短期刑受刑人無法達到教化的問題。
法務部長王清峰將這項新制喻為「社會替代獄」,未來犯最重本刑五年以上之罪,若只獲判六個月以下徒刑,就可以從事清潔環境、弱勢關懷等社會勞動,取代坐牢。
對於社會勞動制度的推動,台北地方法院一位法官指出,這項制度雖然給法官多一個宣判的選擇,但是要不要執行還是檢察官的權責,不過,對於過去監所對六個月以下短期自由刑受刑人,無法達到教化的功能,這位法官認為,社會勞動制度可以改善。
台北地檢署執行科主任檢察官劉承武表示,教化之門無限,應多元多變的打開各種教化之門,檢察官依照每個不同個案,施予不同教化手段,是比較好的作法,社會勞動制度的想法很正確,若有良好的配套措施,他會全力支持。
但很多社福團體還不清楚相關細節,此外,社福團體較擔心的是缺乏訓練的受刑人,易服社會勞動後能否將工作做好。
社福團體較擔心的部分在於,社福工作多少都涉及部分專業問題,未來如果有受刑人要投入參與服務,教育訓練恐怕會是第一要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