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昨三讀通過條例修正案 家暴受害婦女納入創業貸款補助
【本報台北訊】男性的家暴受害者有逐年增加趨勢,有鑑於男性也可能成為家暴被害人與單親爸爸的增加,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將「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名稱修改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將有生活困難的男性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一併納入扶助。同時,新通過的條例也將家庭暴力受害婦女納入創業貸款補助對象。
提到家庭暴力,大部分人直覺都會聯想到女性受害者,但根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近二年來,男性遭到家暴的件數呈現增加趨勢,二○○七年男性家暴受害的通報案例為三千三百零四人,占總比率百分之八點二,二○○八年是三千三百二十三人,還增加了十九人。
修正條文將條例名稱刪除「婦女」二字,並將受家暴男性、有生活困難的男性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一併納入扶助範圍。
除了將男性納入法條規範外,考量到特殊境遇家庭形態可能是隔代教養,由年紀較大的祖父母或甚至曾祖父母扶養小朋友,院會也三讀通過,把現行「申請人年齡在六十五歲以下」的規定刪除。通過修正第八條,將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學費減免補助範圍擴大,就讀大專院校學雜費減免比率,由現行的百分之三十,提高為百分之六十。
院會三讀通過第十二條修正案,未來遭受家暴的不幸婦女,也列為政府「創業貸款」的申請對象,有創業意願的家暴受害者,得申請創業貸款補助,不過,由於此條文必須配合家暴法修法,院會昨天通過附帶決議,要求盡速修法,相關部會盡速籌措經費,讓此條例修正公布後三個月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