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一個聯邦上訴法院二十日判決,美國紙鈔只有一種尺寸,對盲人形成歧視,要求政府改變紙鈔大小與材質。
這次法院支持二○○六年聯邦法官羅伯森的判決,當時羅伯森要求財政部找出方法,照顧美國三百多萬名因不同面額鈔票尺寸與顏色完全相同、難以分辨的視障者。
上訴法院以兩票對一票,同意之前這項支持美國盲人協會的決定。法院在判決中說:「其他貨幣系統大多考慮到視障者,財政部長並未解釋美國貨幣為什麼要和別人不同。」
法官將美鈔與日本及歐洲國家的鈔票比較,其中包含可藉由觸摸辨識細節的瑞士鈔票。
財政部指出,修訂紙鈔會導致龐大的財政與行政負擔,提出數項論據反對。財政部說,添購印刷工具要花費約一億七千八百萬美元,不同面額鈔票的印刷版,需三千七百萬到五千萬美元不等。
儘管修訂紙鈔造成龐大負擔,但財政部發言人麥勞克林仍表示,財政部正在評估這項判決。麥勞克林說:「財政部會致力改善國家的紙鈔,盡力服務所有美國人的需求。」
二○○六年一案指出,美國有九十三萬人失明,另有兩百四十萬弱視,無法讀紙版報紙。美國盲人協會在此案中主張,全球紙幣,只有美國紙鈔,各面額的尺寸與顏色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