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避免醫事人員因憂心醫療糾紛,進行防禦性醫療,立法院社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醫療法第八十二條》修正草案,衛福部版本盼刪除醫師「過失」致病人死傷之刑責,也就是醫師故意致病人死傷才須被關。因條文有爭議,召委裁示將六個修正版本送出委員會,改交朝野協商。
現在醫院面對高風險醫療個案,只擔憂會被告。有立委指出,醫糾氾濫,愈來愈多醫師寧可採藥物等保守治療取代高風險手術,高風險專科也無人願涉足,以致內外婦兒科人力空窗。
衛福部長陳時中說,現行醫療法條文中,醫師業務過失需負刑責,但他認為,「故意使病人死傷才須負刑責」,醫師對醫療業務有如驚弓之鳥,是不健全的法令,有必要除錯。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也說,民眾只是要一個真相,呼籲主管機關建立好「非訴訟化機制」的配套措施,協助醫病保全證據,執行好院內關懷,讓醫療鑑定先行於訴訟,才是解決醫糾纏訟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