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毓蘭(亞洲警察學會祕書長)
不久前,台灣大學出借田徑場給「中國新歌聲」辦活動,先有台大學生以這個活動損毀操場與犧牲學生教師使用權,在《臉書》號召人馬持大聲公等擴音設備、台獨旗幟、各式相關文宣等進入活動現場來鬧場,活動被迫中止後,又發生獨派學生遭到統促黨民眾追打事件。
雖然活動進行前,警方早已掌握情資,可能會有治安滋擾事件,但是因為今年七月十二日,警政署才依據教育部的要求函頒「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特別規定:基於尊重校園自主及自治之精神,警察人員未經校方同意,不得任意進入校園,即使偵辦校園內之刑事案件,也需要先行知會校方連繫窗口(主任祕書或學務主任以上層級),取得校方同意,並於校方代表人員陪同下進行。事發前,台灣大學數度婉拒大安分局的示警,拒絕員警進入校園協助維安,但是在衝突發生後,一一○湧入大量報案電話,台北市警察局認為員警處理有疏失,立即做出懲處,轄區派出所所長被降調,值班警員記過一次。
那幾天,我在電視的政論節目中與台大被攻擊的學生同台,這幾個學生在鏡頭前哽咽的說「警察為什麼沒有在報案後立刻來,為什麼要拖了四十分鐘才出現?如果警察在,我們就不會被打了」,很難想像,他們就是三年前在太陽花學運中高喊「警察後退!警察後退!」的同一群人。
警察如果在現場,或者早點回應報案,發生在台大校園的統獨衝突與鬥毆,還會不會發生?沒人能確定。因為,就算進了台大,原來鬧場的學生到底會高喊「警察後退」,還是「警察快來」,誰也不知道。
台灣的警察難為,早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執法時遭到民眾嗆聲、拒檢叫囂、民代施壓、濫行檢舉投訴等更是時有所聞。日前某主流媒體進行民調,超過四成的民眾認為警察在執行勤務的公權力變弱,因此將近三分之二的民眾希望警察在處理群眾運動陳抗應加強執法,展現公權力。
警察因人民的需要而存在,究竟民眾希望警察成為強悍的執法者,擁有不容挑戰的公權力,還是一切以民為本、以民為尊的保母?過去一年來,全國各地的陳抗事件層出不窮,肇因於政府在政策規畫、決策、執行時,沒有充分與民眾溝通,也沒有能力說服民眾,反而在發生問題時,一味將警察推到第一線,既濫用警力,也阻斷了民意。
其實,警察的組織文化,一直以服從、紀律為最高原則,復以在政府機關中的位階太低,與實際的重要性不符,使警察不得不逆來順受、委曲求全,幾乎淪為所有行政部門的「傭兵」,甚至成為許多錯誤政策的代罪羔羊;對政府窒礙難行的法令措施,民眾常不分青紅皂白,指責的矛頭直指「無力」或「無法」執行的警察,而不問主管機關是否規畫得當。
台大「中國新歌聲」衝突事件不就是如此?三年前太陽花總指揮林飛帆率領學生攻占立法院、行政院,還獲得台灣大學第一屆的「社會利他獎」,主辦與協辦單位自應了解台大校園的政治敏感度,而警察又向來不被台大歡迎進入校園,不管高喊「後退」還是「快來」,警察都很無力,也很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