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路爆紅、被大量轉傳的「荷式開門法」,我覺得很特別,是一個很棒的概念,還特別實地測試,用網路直播的方式,把這個概念,分享給網友。
據報導,荷式開門法,是從荷蘭採用、要求駕駛開車門的方法。由於荷蘭有許多人都以腳踏車代步,當汽車座員,尤其是駕駛開門時,若沒注意後方的腳踏車,就很容易發生事故。為了減少此類事故發生,就研究出這種,從人體慣性設計的開門法。
以台灣採左駕來說,一般駕駛開車門時,會習慣性用最靠近車門的左手開車門,此時身體的「慣性」是看前方,很容易習慣性的依賴「照後鏡」,但有開車經驗的人都知道,照後鏡是有死角的。
但這時候,如果駕駛改用離車門較遠的右手開,這樣身體會自然旋轉,目光會自然投向後方,就可以取得較佳的後方視野,避免照後鏡的盲區,進一步減少在開車門時,造成後方機車或腳踏車追撞。這將大幅減少,因不慎開車門造成的事故,也將保障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安全。
我看了很多網路影片,也特別問了以前服務交通單位的首長,他也覺得可行,因為聽說上海市也在推廣這樣的開門法,我還特別向上海的朋友打聽,他們說「荷式開門法」最近在大陸確實「滿火」的。
實際上,之前台灣的運研所也做過類似的呼籲,運研所稱它為「反手開門法」,但當時引起的注意比較有限。因此,在台灣一般社會大眾知道的有限。
我在實地測試後,發現把「荷式開門法」配合政府推廣的「二段式開門」,也就是第一段先打開車門五至十五公分,確認安全後再將車門全開,一定可以大幅提高安全性,減少因開門造成的事故。
我忽然想,如果我是台北市長,我會在台北市大力推廣這個做法。當然,這個好的想法,現在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也可以做,我也呼籲柯文哲市長,不妨考慮在台北市推動宣導這項政策。而其他城市的首長,也可以考慮宣布推動這項政策。
主管全國交通政策法規的中央政府,也不妨研究,行政院院長林全可以考慮,指示交通部研擬,把荷式開門法納入交通規則,甚至在考照時,特別是路考時,列為考試項目,並請駕訓單位把荷式開門法列為教學項目。
有時候,改變不一定要花大成本,要做大變動,常常,一點一點的小進步,就可以讓城市更安全,人民更便利。
羅智強(台北市/自由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