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八會期昨天是最後一天,院會忙著三讀清倉法案,朝野立委除了要表決時才會出現議場,大多時間議場都呈現真空狀態。圖/屠惠剛
【本報台北訊】有意換車民眾注意!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法,新制上路五年內,民眾出廠六年以上汽車、出廠四年以上一五○CC以下機車,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買入新汽、機車,並完成領牌,每輛分別可享五萬元與四千元貨物稅減免。
為擴大政策效益,新制上路後,貨物稅減免優惠措施得彈性回溯適用新法上路前六個月內,或法令效力期滿後六個月內,以符合資格方式買入汽、機車。
此外,立院朝野協商也決議,新制下享換車優惠不限本人,包含換車人配偶,或是同一戶籍內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二等親親屬,購買汽、機車,也適用相關規定。新法所規定的「汽車」,也包含小客車、小貨車與小客貨兩用車。
二手車業反彈 給相同獎勵
財政部表示,目前每年報廢車輛約十三萬輛左右,新制上路還可再進一步鼓勵汰舊換新;新制也可以引導中古車出口,促成國內建立中古車外銷產業,還可擴張國內新車需求,可望為國內汽車產業鏈注入大利多。
經濟部評估,減徵貨物稅新制上路後,預估每年可增加一萬輛中古汽、機車出口,相對有助於提高國內同額汽、機車銷售產量;新制上路五年間,估計國家整體增加稅收達八十七億元,可帶動國內上下游汽車產業產值五百億元,增加一千五百個就業機會。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國內殘值約五萬元、高齡十五年以上汽車有約二百萬輛左右,《貨物稅條例》修正後,可提供誘因汱換這些老車,有助節能減碳。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也說,我國現有十年以上老車排碳量,占整體汽車總排碳量百分之五十七,新制上路有助於高汙染高齡車輛汰換,也可擴大內需,提振景氣。
不過因二手車業者反彈,昨天立院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後,朝野也以院會主決議要求,行政單位應在新制上路後六個月內,研議針對車輛報廢,但換購車齡較新的二手車民眾,給予相同獎勵措施,照顧無法買新車民眾,也讓二手車市場能「雨露均霑」。
此外,為加速健全國內中古車市場,並協助中古車產業活化資產接軌,主決議也要求,政府相關部會應盡速協助相關機構成立中古車輛鑑定進出口競拍平台。
刺激25萬輛換車需求
裕隆集團旗下裕日車總經理蔡文榮表示,舊車出口和報廢可獲五萬元退稅,對於國內車市絕對是利多,尤其對於擁有車齡超過十五年、殘值較低的兩百多萬輛中古舊車車主而言具有吸引力,估計五年的優惠期限內,可望刺激國內汽車市場增加約二十五萬輛的換車需求,其中第一年就可望增加五萬輛。
隨貨物稅優惠年底前順利通過,補上最後臨門一腳,今年台灣汽車銷售量挑戰四十二萬輛的目標有望達陣,雖然略低於去年的四十二點二萬輛,但仍維持近十年來的高檔水準。明年則有機會向上挑戰四十七萬輛。
和泰車發言人謝富來也看好貨物稅條例修正後的減稅效果,將帶動買氣,惟減免優惠的期限長達五年,利多是否會馬上發酵,還要再觀察。
《貨物稅條例》
「換車優惠」新制
內 容
● 出廠6年以上汽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買入新汽車,可享5萬元貨物稅減免。
● 出廠4年以上機車(150CC以下),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買入新機車,可享4千元貨物稅減免。
優惠期
● 新制公布上路5年,優惠措施實際運作得回溯適用新法上路前6個月內,或法令效力期滿後6個月內,符合資格方式買入的汽、機車。
其 他
● 新制下享換車優惠不限本人,包含換車人配偶,或同一戶籍內二等親親屬。
● 立院要求新制上路6個月內,政府應研議購買二手車也提供購車優惠。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