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擬將十三種常見處方藥轉為指示用藥,讓民眾在藥局就可購買,避免小病逛醫院。多數藥師贊成,但醫師及民間團體質疑,若民眾用藥知識不足,或藥師沒有積極把關,造成民眾亂吃藥,進而引發副作用,這些問題該找誰負責?
食藥署藥品組組長劉麗玲表示,草擬出的十三項處方藥,是由「指示藥諮議委員會」篩出,均為國內醫療院所使用十年以上且無嚴重不良反應的藥物成分,且部分歐美國家也將這類藥物改列指示藥,預計最快今年六月開放。屆時民眾若有輕微頭痛、過敏等症狀,就能直接到藥局,在藥師指導下購買服用。
台北市藥師公會常務理事沈采穎、張文靜均表示,指示藥並非沒有副作用,而是不適感較低;國人太依賴醫師,若小病可以到藥局向藥師諮詢、買藥自治,不但方便,還能避免醫療院所環境交叉感染,提升生活品質。
不過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認為,國人自我藥療概念貧乏,自認感冒進藥局,就直接要求買綜合感冒藥,坊間藥師也不會多做詢問,沒有對症下藥反而是藥物浪費。食藥署應要求藥廠把藥品說明書(仿單)做得更細緻,讓民眾更能理解,才不會吃出問題。
萬芳醫院家醫科主治醫師陳柏臣表示,食藥署稱十三項處方藥「無不良副作用」,可能是因有醫師事先把關用藥,才能降低藥物副作用產生,除非食藥署能拿出研究報告,證明藥物反應安全度高,不然就有圖利藥廠之嫌。
「連坊間常見的普拿疼、魚油,在美國都發生不少吃死人案例。」陳柏臣舉例,阿斯匹靈(Aspirin)可預防血管栓塞,但只要一百毫克劑量就會傷胃,引發出血或胃潰瘍。以往都能找到開藥醫師負責,「若處方藥改指示藥,民眾出了問題,能找藥師負責嗎?還是民眾自認倒楣?」他呼籲食藥署應該做好配套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