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鼎王餐飲集團旗下鹽選燒肉昨天再被爆料,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昨天表示,鼎王集團執行長陳世明昨天接受調查時坦承沒製鹽工廠,市府開罰一百八十萬元,且鼎王集團未據實提供資料,再開罰一百萬元,昨天共被罰二百八十萬元,加上之前處罰的一百萬元,鼎王集團已被處罰三百八十萬元。
台中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邱惠慈表示,陳世明在調查中坦承,宣稱斥資千萬打造製鹽工廠、經過繁複的工法加入法國松露製成的「鹽之鑽」,都是假的,至於添加松露部分,查證雖有松露成分但內含麵粉,此外,業者還提到鈉含量比一般市售鹽降低百分之三十,卻沒有具體佐證,也沒有如宣稱有斥資千萬元打造的製鹽工廠;而廣告宣稱的「鹽之鑽」專利,鼎王並未取得。
由於鼎王在八個網址及菜單上均有廣告不實的內容,所以依一違規行為一罰的原則,九個違規行為共開罰一百八十萬元。
衛生局表示,追查發現鼎王麻辣火鍋鍋底的湯頭多數在霧峰廠製作及配送,但霧峰工廠並非合法登記的工廠,二月二十五日已遭經濟發展局勒令停業,二十六日被爆出湯頭作假後,開放媒體拍攝的鼎王烏日廠,只負責少部分的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