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新湖國小校長連德盛,十五日晚間涉嫌酒駕,在內湖區新明路發生擦撞、酒測值零點七三,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訊後五萬元交保,成為酒駕新制首名觸法的教職人員。他步出地檢署時,以外套遮臉說:「我對不起大家,做了不好的示範。」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昨天轉述市長郝龍斌震怒說法,公務人員知法犯法,且還是個校長,「要如何面對全校師生?」,已指示教育局將連德盛停職。
台北市教育局人事室主任李季燕指出,由於市長郝龍斌要求連德盛馬上停職,且事證明確,不需要答辯,北市教育局今天會由科室主管、相關行政人員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和「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懲處最重可以到「撤職」,屆時校長每個月五萬多元退休金也可能泡湯。
士林地檢署昨天共收了近十名因酒後駕車而觸犯公共危險罪嫌的民眾,除了連德盛交保,其餘請回;檢察官認為,連德盛身為教育人員仍觸法,需要警惕,因此,諭令交保五萬元,並以台大女醫師曾昱慈遭撞死案例,告誡每位酒駕者。
連德盛接受偵訊時態度良好,對於自己酒駕感到很懊悔;他表示,中午用餐時有喝啤酒,但喝多少已記不清楚,當時剛好手機響,一個恍神就發生擦撞。對方則指他有跨越雙黃線。
警方調查,五十八歲的連德盛十五日中午和朋友在新北市蘆洲區用餐,結束後,搭捷運到民權東路六段開車,準備前往兒子住處;晚間七時左右經過內湖區新明路的「香車汽車旅館」前,與對向來車擦撞,對方保險桿左邊被撞凹、左車燈掉落,但無人傷亡。
連德盛昨天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他戴著安全帽和手銬,向在場媒體說:「對不起!」交保後,他壓低帽沿,以外套領口遮住臉部,由妻子牽著突破大批媒體包圍,再度表示「對不起」。
酒駕罰則
一、拒測: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9萬元罰鍰
二、受測:
0.15至0.17:
1.達不能安全駕駛:舉發
2.未達不能安全駕駛:勸導
0.18至0.24:
舉發:移置保管車輛、吊扣駕照、1萬5千至9萬元罰鍰
0.25以上:
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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