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近幾年陸續發生多起疑似實習醫生或醫師過勞死案例,但目前醫師尚未納入勞基法,難以對雇主求償。勞委會今天將召開「研商醫療保健服務業之醫師」相關職災權益保障措施會議,也將討論醫師納入勞基法。
醫師是否該納入勞基法,引起諸多爭議。醫師公會全聯會副祕書長張孟源指出,衛生署近年多次發函至各醫院,認為醫院與醫師之間為雇佣關係;全聯會認為,既然為雇佣關係,理當就應受法令保障。
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指出,衛生署、勞委會這些年來都認真思考這問題。衛生署主張,醫院應幫醫師辦理勞工保險,但是否納入勞基法及勞基法工時部分,涉及醫療行為連續性及不可預測性,如果要做應先從住院醫師著手。
「醫師也是被雇用者,一樣都是人。」張孟源表示,他今天將代表全聯會參加勞委會會議,他將陳述醫師公會全聯會的立場,站在人道上,醫師也應受到勞基法保護,享有合理的勞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