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市售橄欖油、葡萄籽油通常混合黃豆油、葵花油等其他油脂,但卻未明示,容易誤導消費者,以為是百之百的純油。衛生署決定修法管理市售包裝油品標示,要求摻了多種油脂的食用油,只能稱為調和油,不能再誇稱為高價純油。
衛生署日前公告市售包裝油品標示草案,預計明年三月實施,依據該草案,未來只要含兩種以上油脂的食用油,品名須標明為「調和油」,如果宣稱一種油脂,此油脂須占總含量五成以上,例如「橄欖調和油」的橄欖油含量需超過一半;宣稱兩種油脂,兩種都須各占三成以上,且名稱須按含量多寡排列。
例如,某食用油的成分多寡依序是黃豆油、葵花油及橄欖油,新規定上路後,這類油脂品名只能標示「黃豆調和油」或「黃豆葵花調和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