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二十多箱總統府文件被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攜至扁辦,總統府昨天表示,相關行為可能涉及違反檔案法、刑法的公務侵占罪等法律,總統府近日會將相關案情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扁辦在六月二十二日發文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表示扁辦將搬遷,詢問陳水扁卸任時攜帶總統府內的文件、檔案如何處理。最高檢回文指特偵組對這些未查扣部分的資料並無意見,請扁辦逕行依法處理。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總統府是接到副本才知道陳水扁卸任時帶走約二十箱文件與檔案,總統府隨即協調扁辦盡速歸還,但扁辦表示要等陳水扁觸除羈押後親自處理,經與律師研究,總統府上月兩度去函扁辦,由於扁辦表明無法配合,經與律師會商決定於近日告發此犯罪事實。
羅智強說,此案經兩個月公文往來無法解決,基於相關文件、檔案可能牽涉國家公務紀錄的完整性及國家安全,攜出總統府文件的行為也可能涉及刑法,總統府必須依法辦理。
扁辦主任陳淞山則回應表示,會以陳水扁的主張,作為文件與檔案的最後處理方案。據了解,陳水扁本周將回文總統府,指資料是八年任內的行程和照片,跟機密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