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九十八至一○一年度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規模一千二百億元的預算,將分四年度執行;其中,由農委會主管編列的二百六十九點八億元,以辦理農貸展延、農漁會信用部借款展延的利息補貼,和擔保品滅失補助、受災戶農業損失現金救助等,在各項歲出中居冠。
至於內政部辦理長期安置住宅計畫,市區村里聯絡道路橋梁復建工程、安家方案等所需經費,編列二百一十二點四億元,排名第二。
交通部辦理公路系統、鐵路設施緊急搶修及復建,和觀光產業重建計畫的二百一十點六億元;以及經濟部主管河川、排水復建工程的二百點九億元,分別居第三、四名。
而為防止傳染病的疫情擴散,衛生署編列八十六點六億元,作為預防計畫,以及健保費、醫療補助的經費。
此外,行政院編列九十二點六億元,包括金監會辦理受災戶災前借款、信用卡債務展延的利息補貼等,計十點八億元,以及文建會有關文化資產災後復建計畫的四點六億元,原民會在部落聯絡道路復建、聚落遷建的七十五點三億元,和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的運作經費一點九億元。
國民中小學校園復建經費,教育部編列十四點四億元;勞委會編列三十二點七億元,以辦理廠商雇用人員獎勵、臨時工作津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