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合格由民間機構認定 體委會沒「法」管 泳訓班救生器材 65%不合格
【記者高堂堯、劉怡如台北報導】消保會針對全國七縣市、三十七家游泳訓練班業者的軟硬體設施進行查核,發現救生器材不符規定者高達六成五,救生員或游泳教練人數不足與證照過期情形很嚴重;由於體委會未訂定統一的救生員認證規定,導致認證機構浮濫,危及消費者活動安全和權益,監委擬介入調查。
根據衛生署統計,民國九十年後,台灣每年平均溺斃八百多人,國際水域救援專家張培廉說,二十一歲以下青少年超過溺斃人數的半數,因此救生設備、救生員的質與量顯得特別重要,也要加強戲水安全教育。
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吳政學表示,這次抽查泳訓班以體委會「游泳池管理規範」為依據,共有標示、器材和人員等項目。
在三十七家受檢業者中,高達二十四家的救生器材不符標準,比率達百分之六十五,其中桃園市建國游泳池和台南市三華游泳池兩家更只備有救生浮具,其餘付之闕如。
救生員和游泳教練人數不足或證照過期的業者比率也超過三成,其台北市亞健康大直會館、仁愛國中藍鯨游泳學校及青年公園,都未能提出救生員、教練證照。
消保會發現,核發這三十七家業者救生員及教練證的十四個發證機構,對於報名資格、訓練課程時數、測驗項目、證照效期、換證程序等並沒有一致標準,換言之,發證機構並未經官方認證,救生員、教練是否合格,皆由各機構自行認定。
吳政學說,核發證照的機構本身都未經認證,就在執行核發證照工作,體委會也無法可管,怎麼保障民眾戲水安全?
體委會全民運動處簡燕青科長坦承,該會從未核發發證機構證書,目前也沒有統一的水上救生員認證規定,「但相關草案已經醞釀多時,我們希望在一個月內就讓統一的認證制度上路。」
紅十字會說,發證機構確實良莠不齊,該會以往平均每年發出兩千五百件救生員執照,但近年因「訓練太嚴」頻被抱怨,許多人紛紛轉向其他協會取照。
對於體委會「水上救生員檢定授證辦法草案」擬了兩、三年仍未訂妥,導致各家發證機構漏洞多,監察委員程仁宏說,不排除對體委會進行調查是否失職。
針對受檢未過關的業者,消保會將依法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將處六萬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