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佛」鄰近縣府 北縣工務局錯註 竟坐落享免稅的新市鎮特區 免繳稅額達2550萬
【本報板橋訊】台北縣「新板橋車站特定專用區」豪宅群之一的住商大樓「史丹佛」,因縣府工務局錯將新板特區等同新市鎮特定區,在建照、使用執照加註「本案位於新市鎮特定區」,以致一百七十六戶獲租稅減免,近二千五百五十萬元契稅可一毛錢都不必繳。
工務局去年得知有誤,更正建照、使用執照註記,稅捐處也補課契稅、開徵房屋稅及地價稅,經住戶集體訴願,訴願會上周以「信賴保護原則」撤銷補課契稅,且不得重新處分,令稅捐處、工務局大呼意外,指這件「豪宅免稅」案創下國內首見的惡例。
新板特區內有住商、百貨精品、觀光飯店、銀行總部等十九個建案進駐,成為北縣新興的豪宅聚落,以獨立二樓空橋銜接縣府二樓迴廊的住商大樓史丹佛,一坪約五十萬元,保留戶甚至喊價每坪六十萬元,每戶均價超過千萬元。
民國九十四年工務局建照科核發史丹佛建照,在「加註事項登記表」錯勾「本案位於新市鎮特定區」欄位;九十六年底完工申請使用執照,工務局施工科依建照資料,在使照加註「新市鎮特定區」。
依「新市鎮開發條例」規定,新市鎮建案第一年免徵房屋稅、地價稅、契稅,此後逐年增課兩成房屋稅、地價稅,第六年起全額開徵,史丹佛的一百七十六戶遂依據使用執照加註,向板橋市公所取得免契稅證明,要求縣府免稅。
北縣稅捐處察覺有異,向內政部營建署查詢,去年三月獲回覆新板特區非屬新市鎮特定區,工務局趕緊註銷史丹佛建照、使用執照加註內容,稅捐處也補課契稅共約二千五百五十萬元,去年四月又開徵房屋稅約三百零九萬元。
史丹佛住戶向縣府訴願,要求撤銷補稅要求,去年七月遭駁回,有一百八十三戶提出行政訴訟。
訴願會上周討論指出,既然錯在縣府(工務局),又無法舉證訴願人施以詐術或明知違法仍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在使用執照更正前即獲免徵的契稅仍應維持免徵,但房屋稅是使用執照更正後開徵,沒理由不繳,駁回訴願。
北縣稅捐處說,雖然工務局先犯錯,但只要更正,仍應依法課稅,這正是稅法規定「核課錯誤有五年追溯期」的精神,否則如公務員填錯資料等行政錯誤不能修正,豈不大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