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前總統陳水扁涉貪兩度無保釋放,引發社會議論,最高檢特偵組基於監督法官職守兼顧及弊案審理的必要性,昨天向台灣高等法院二度提起抗告,請求高院自為裁定羈押陳水扁。
台北地院庭長會議昨天中午開會,因多位庭長手上有案子要開庭而中斷,晚上再繼續會議,庭長不願透露結果;據了解,可能全部併給周占春,或全部併給蔡守訓,協商不成就投票表決。
依時程,抗告案今天才會轉呈高等法院分案、審理,檢方將聲請高院自為裁定。
據了解,台北地院審判長周占春首次接羈押庭釋放陳水扁,寫了八頁裁定理由,特偵組則回敬九頁抗告書;周占春第二次裁定釋扁,寫了十九頁的裁定書,特偵組昨天出手的抗告書則多達二十頁,「每次都要比法官多一點點」。
檢方抗告仍重申扁觸犯貪汙罪,有逃亡、串證、重罪等法理上的羈押理由,為說服高等法院支持抗告,並裁定羈押陳水扁,檢方另舉例多個陳水扁曾串證的新事實。
特偵組昨天證實,日前搜索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的住處和辦公室,發現一千多萬巨款。由於檢方懷疑這筆款項有部分現金可能和洗錢案有關,已經予以查扣,不過,特偵組表示,目前黃芳彥人並沒有在國內,也沒有對黃芳彥發布境管,但會要求他回國後立即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