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靶藥物抗癌 皮膚病變很正常

 |20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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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副作用明顯 代表藥物有效 嚴重需先停藥 塗抹消炎與抗發炎藥物能改善

【本報台北訊】年近八旬的陳老先生罹患肺癌,最近到醫院接受化學治療及放射線治療,再透過口服抗癌標靶藥物「艾瑞莎」及「Tarceva」增加療效,結果兩周後臉上、前胸及後背長出一顆顆很像青春痘的疹子,過幾天頂端出現白色化膿物,又痛又癢,讓他既驚又怕,直說不要再治療了。

由於癌症藥物推陳出新,副作用卻超乎想像,三軍總醫院昨天發表二十六病例,包括滿臉爛痘、甲溝發炎、胸部色素沉澱如鞭痕;有新一代的口服化療藥從汗腺代謝,患者汗腺多的手掌、腳掌部也因此受到藥毒而紅腫、刺痛、麻木,有患者沮喪想放棄治療,幸好皮膚科介入「救皮」,才堅定治療信心。

三總皮膚科主治醫師趙昭明表示,陳老先生的情形是標靶治療後引發的化膿性丘疹,如果不嚴重,他通常會勸癌患稍微忍耐一下,因為會出現皮膚病變等副作用,意味著他們的體質對這些標靶藥物有很高的感受度,代表藥物有效,只要撐過去了,通常可獲得不錯的回報。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腫瘤中心主任邱仲峰解釋,標靶治療是很精準的免疫療法,一定會引起身體的免疫反應,而皮膚又是人體免疫系統的最前線,因此只要施以標靶治療,皮膚通常會第一個起反應。根據國內外統計,有出現皮膚病變的癌患,標靶治療療效是未出現皮膚病變者的兩到三倍,可見出現皮膚病變不全然是壞事。

邱仲峰表示,皮膚病變是標靶治療至今仍無法解決的副作用,半數以上接受治療的癌患都會碰到。他通常會把皮膚病變分四個等級,若屬輕微的一、二級,會請癌患忍耐一下,別去管它;若屬第三級則考慮用藥治療;若已達最嚴重的第四級,則先停止標靶治療把皮膚病變治好,以免出現細菌感染而導致病情惡化。

醫師指出,出現皮膚病變反應時,也可接受皮膚科醫師評估,適時塗抹消炎與抗發炎藥物,一般治療後肌膚問題都能獲得改善,而平常居家護理則傷口處盡量保持乾淨清爽,穿著棉質衣物,避免乾癢的傷口摩擦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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