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七二六大罷免以二十五比○告終,讓大家暫時鬆口氣。但大罷免導致公共政策的私盲化已開始顯現,未來堪慮,必須設法修補。
這一波針對二十四名藍委的大罷免,攻守雙方雖各有解讀,但對於投票結果幾皆認定:選民在乎「民主制衡」高於重視「親共賣台」的訴求,而行政院不支持普發現金一萬元案,則被視為大罷免失敗關鍵因素之一。
所謂普發現金一萬元案,指的是立法院六月審查行政院提交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時,藍白立委以中央稅收超徵為由,增列每位國民一萬元、合共兩千三百多億的預算,並要求行政院十月底前執行完畢。
但行政院基於《憲法》第七十條及《預算法》第六十三條皆明定,立法院不得為增加預算支出之決議;同時對於超徵的稅收,過往都是用來償還國債,撥補基金,而非普發現金消耗掉,因此認定這項立法有違憲、違法之虞,決定不提覆議案,擬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並以不編列預算方式做為因應。
行政院的態度被解讀為反對普發一萬元,國民黨於是在反罷免造勢中不斷宣傳:「不出門投不同意票,一萬塊就沒了。」儘管有「政策買票」之嫌,但確實打中生活日陷困境市井小民的心,幫助反罷方在七二六打了漂亮一仗。
然而公共政策私盲化的迴力鏢,很快就在國民黨執政的縣市引發連鎖效應,在野的民進黨議會黨團有樣學樣,提案要求應將市府超徵的稅收也一併普發現金,落實「還稅於民」的精神。花蓮縣議會更早在今年二月底,就針對立法院修正財劃法讓花蓮每年獲得一百六十多億元補助款,通過議員提案要求「普發縣民五萬元」。
對此,花蓮縣府回應指發五萬提案欠缺財務可行性評估,強調預算的支出計畫都有優先順序;國民黨花蓮立委傅崐萁更表示,地方議會的提案屬於建請性質,並無法律拘束力,還痛批「亂開這種支票,基本上就是蠱惑百姓」。
對照之前行政院反對普發現金一萬的理由,不難發現,現在花蓮縣府及立委反對縣議會決議普發現金的說法,兩者幾乎是同一套說詞,只不過昨是變今非而已;至於「亂開這種支票,就是在蠱惑百姓」,則讓人有到底是在罵誰的疑惑?
另一個公共政策私盲化的例子是,去年底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讓八十歲以上長者聘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評估。新措施從八月起開始實施,以造福廣大銀髮族,但很快就出現嚴重的「照顧排擠效應」,讓最需要看護的中重症家庭飽受衝擊。當初修法時包括民間團體和勞動部都曾警告修法的後果,可惜立委未予採納,留下長遠後患。
普發現金案若要解套,唯一途徑是等美國關稅確定後,由行政院以「為因應國內外情勢」為由提出特別條例修正案,再針對是否普發現金、每人發多少、以及要不要「排富」或「排幼」等,進行朝野協商,以遏阻公共政策走向私盲化的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