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圖,圖/潘俊宏)助理費案,昨二審逆轉,台灣高等法院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高虹安感謝合議庭的判斷,並表示盡速回到市長崗位。圖/季相儒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昨二審逆轉,台灣高等法院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高虹安感謝合議庭的判斷,並表示盡速回到市長崗位。圖/季相儒
【本報綜合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立委期間,虛報助理的酬金及加班費,一審依貪汙罪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台灣高等法院以立法院回函認定助理費性質屬實質補助、可彈性勻用,昨逆轉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高虹安感謝合議庭的判斷,並表示將盡速回到市長崗位。
高將申請復職 尋求連任
高虹安二審改判後,高檢署研議提起上訴,各界預期她將投入2026連任之戰,新竹市也是藍白合指標區之一。
但全案尚未定讞,高檢署正研議是否上訴,高虹安另有誣告案二審被判6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司法界觀察,高虹安未來還有兩關要過,尤其誣告案不得易科罰金,變數仍大。對於連任之路,官司仍可能是變數。
內政部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將於收到復職申請書後依法辦理;依該法第78條,縣市長涉嫌《貪汙治罪條例》一審被判有罪者,停止職務,如經改判無罪,於任期屆滿前得准復職。
合議庭認定 高欠缺貪汙犯意
高院認為,高虹安案不構成貪汙的理由,則是依《立法院組織法》的立法沿革,指助理費的相關立法目的與預算性質,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另外,高院函詢立法院,立院函覆稱編列立委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委問政需要,本質上屬立委補助費性質。高院判決理由數度引用「立法院函覆」。高院臚列7項理由,以助理費屬補助性質,認定高等人不構成《貪汙治罪條例》中的詐欺罪。二審合議庭因此認為高虹安等人欠缺貪汙犯意。
但高虹安與助理雖說明薪水8萬元,其中1萬要提撥給公積金,實際給薪7萬元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元,構成《刑法》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高虹安外,高的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及前主任陳奐宇、前助理王郁文,分別被改判4月、2月、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皆緩刑2年。前法務主任陳昱愷一、二審皆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幾可確定無罪。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得知高的判決結果,表示終於還高清白,這是遲來的正義,民進黨、綠媒、名嘴、側翼羞辱了高多久,要不要道歉?
藍營地方認為,此為藍白合對抗政治迫害的最佳寫照,但遲來正義非正義;新竹市議會國民黨團總召陳慶齡說,希望高趕快復職、穩定軍心。談到明年選舉布局,他重申新竹市是藍白合示範地,只要高虹安能選,「我們都非常樂見,也願意來支持」,目前地方、中央都是相同想法。
泛綠陣營,時力黨團盼高虹安盡快復職讓市政穩定,綠營表示,無論結果為何「尊重司法」。
銘傳大學廣電系主任杜聖聰則指出,高虹安復職後5大必修課題,包括棒球場爭議處理、議會「冰風暴」強化協調、藍白合作從選舉進展到務實面、施政滿意度提升有感,及預算成效的高度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