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大師全集【講演集】佛教與生活—如何增進人生的幸福 5-2

文/星雲大師 |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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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上的痛苦和快樂,不操在別人的手裡,而是掌握在我們自己的手中,我們是自己幸福的決定者。 圖/123RF

文/星雲大師

時間:1982年6月19日 地點:屏東中正藝術館



二、不怨天、不尤人

有一些人往往碰到一些不如意的事情,或是吃了一點虧,馬上就怨天尤人。譬如生病了,燒香求神明保佑身體健康,病情未見好轉,就責怪說:「我做人很好,為什麼神明沒有庇佑我,讓我受苦受難呢?」有的人本來信佛虔誠,家人死了,埋怨佛菩薩沒有垂護,佛菩薩也不拜了,改信其他的宗教,更有甚者,把佛菩薩的聖像燒毀。有的人持齋茹素多年,得不到靈感,就不滿佛菩薩沒有加被他,於是不再吃素,凡此種種,都是從功利主義的立場來要求諸佛菩薩,而不是純淨的信仰。這種上怨天神的舉動,益發顯出其人識見之短淺,心性之貪婪。

有些人不但上怨天神,並且下尤人間。對於世間上的世世物物,總認為不順眼、不公平,彷彿世界上的人都辜負了他,故意找他麻煩;認為自己時運不濟,大家都對不起他而憤憤不平。下尤人間可粗略分為內怨眷屬、外怨世人。所謂內怨眷屬,就是在外面受到了一些委屈,回到家裡,對妻子兒女發脾氣,甚至拿東西為出氣的對象,摔杯子、扔瓶子、打孩子、罵老婆,這種把氣出在不相干的第三者的身上的行徑是心智不成熟的表現。外怨世人,當事業不順利,境遇不亨通的時候,就埋怨朋友沒有幫助,師長沒有提拔,世界上的人橫加阻礙,一肚子的怨氣,往別人的身上添加,而不知自我檢討。

那麼,人生如何才能獲得幸福呢?要以責人之心責己,以愛己之心愛人,不怨天、不尤人,必能為大眾所愛戴,社會所接納。我們每一個人的心,好比一座工廠,能夠製造幸福和快樂的優良產品,也可能製造煩惱和痛苦的粗劣貨物。我們希望出產精美的產品,就要提高技術、改良品質、增進工作效率;我們想要獲得幸福快樂,就要努力地去耕耘,服務社會,貢獻人群。我們想欣賞風景,如果腳力、毅力不夠,無法攀登近四千公尺的玉山頂上,當然無法瀏覽層巒疊翠、靉靆雲湧的美景。

因此,世間上的痛苦和快樂,不操在別人的手裡,而是掌握在我們自己的手中,我們是自己幸福的決定者。我們若以愛心來看世間,那麼這個世間到處充滿了愛;我們若以怨懟、憤懣的眼光來看世界,這個世界就是個怒火焚燒的地獄。因此,古人說:「禍福無門,唯人自招。」我們要把自己這顆心照顧好,不怨不尤,自求多福。

三、不侵犯、不推諉

人生追求幸福,第三點要注意的是不侵犯、不推諉。不侵犯是不去傷害別人的生命、財產乃至聲譽;不推諉是不逃避自己的責任、不掩飾自己的過失。前者是尊重他人,後者是尊重自己。假如我們天天想去侵犯別人,必見棄於人,不能得到幸福;如果遇到事情,不盡責任而加以推諉,必不獲信於人,也不能得到幸福。因此對人不侵犯,責己不推諉,才是追求幸福的途徑。

佛教對佛弟子的基本要求是要遵守五戒,五戒不僅是佛教徒應奉行的教誡,也是今日社會臻於幸福之道不可缺乏的良劑。五戒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我們試看看監獄之中作奸犯科的犯人,都觸犯了五戒中的某一條,譬如殺人、傷害、杖打、毀容等等,傷害了別人的身體、生命,是冒犯了第一條的殺生罪;有的人搶劫、竊盜、詐欺、侵占、貪汙、倒會,是對別人錢財上的掠奪,冒犯了第二條的盜竊罪;妨害家庭、妨害風化、重婚、騙婚、強暴、遺棄等,是對別人名節婚姻的破壞,冒犯了第三條的邪淫罪;教唆、誣告、中傷、毀謗、造謠惑眾,是對他人名譽信用的玷辱,冒犯了第四條的妄語罪;吸賣鴉片等毒物、注射嗎啡、私造菸酒等是侵害自己的智慧,而危害社會大眾,冒犯了第五條的飲酒罪。冒犯了五戒中的任何一戒,種下傷害別人人身自由的惡因,必然要自食身繫囹圄、失去自由的惡果,所以想要追求幸福,每個人必須遵守五戒,不侵犯別人的生命,不占取別人的財富、不妨害他人家庭的和諧,不假造顛倒不實的語言,不貪嗜刺激的食品。能夠如此,社會自然健全,幸福必定不求自來。

慈悲利生 美好人生

社會上有一種不好的風氣,當別人需要我們幫助的時候,有的人就推三阻四,抱著自掃門前雪的態度,不願意解決別人的困難。有時候我們到公家機關委託他們辦一些事,有些公務人員,不但沒有提供應有的服務,並且互相推諉,找些理由藉口來百般刁難,這種打太極拳的官僚作風,使得行政工作無法順利進行,阻礙了國家社會的進步。

為什麼會產生因循怠惰、推諉責任的現象呢?最主要是人人沒有養成「人生以服務為目的」、「助人為快樂之本」的認識。有的人雖然才華很高、能力很強,由於沒有服務的觀念,認為替人服務是降低了自己的身分,被人利用。事實上,被人利用並不是壞事,能夠被人利用,表示我們還有一些能力、還有存在的價值,對社會人類尚能提供微薄的力量。一個人到了連被人利用的價值都沒有時,生命也就失去存在的意義。何況付出的人生,比獲取的人生更富有、更充實。

佛教裡有一則故事說:有甲乙兩個小鬼,前世作人,陽壽享盡後,被鬼卒帶至閻羅王的面前,閻王看了功過簿之後說:「你們兩人前生並沒有做過太大的惡事,仍然讓你們投胎作人,出世為兩兄弟,但是一個必須過著付與的人生,而另一個過的是接受的人生。你們哪一位要接受的人生?」

甲小鬼一聽,心想,接受的人生一切不要辛苦,可以坐享其成,於是趕快搶先說:「閻王老爺,請讓我過著接受的人生吧!」

乙小鬼看到甲小鬼搶先了一步,不但沒有懊惱,並且心想,付給的人生,處處幫助別人,那是多有意義,困此就毫不猶豫的說:「閻王老爺,我願意選擇付出的人生。」閻羅王聽了兩鬼的願望之後,於是提起判筆定下兩鬼的前途說:「乙小鬼既然你選擇付出的人生,那麼你下輩子當富翁,專門行布施,把錢財賑濟給窮人;甲小鬼你希望接受的人生,下輩子你就當乞丐,一生接受別人的幫助。」

付出的人生,表示我們尚有餘裕,可以幫助別人;而接受的人生,是貧乏的表徵,因此西方有句諺語說:「施比受更多。」佛說:「施者是富貴也。」

我們佛弟子應該本著佛菩薩救苦救難、慈悲利生的胸懷,以施為富,做眾生的保母,解決眾生的痛苦;發揮人溺己溺、人飢己飢的精神,不逃避責任,不推諉工作,隨時予人以方便,把我們生存的社會塑造成幸福安樂的國土!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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