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23RF
文/藍筱琦
打工真的是認識自己的好方法,同時也是練習去面試,練習跟雇主溝通、簽合約,練習負責、守時,練習跟同事合作、跟人相處,有太多課本裡學不到的人生經驗。
青春期的女兒,非常喜歡打扮,化妝、買衣服,手機裡滿滿都是試穿衣服的照片。她和一群愛漂亮的女生朋友都差不多,小小年紀就是月光族,所以一滿十五歲,她們立刻積極找打工,希望靠自己的能力賺錢(然後繼續買)!
她想學哥哥當年,第一份工作從超市賣場擺貨上架開始,可惜家裡附近這家超市不收十五歲的員工。她跑去海邊的另一間超市應徵,都已面試過了,但哥哥提醒她,那一帶閒雜人比較多,以安全理由勸退她。
過沒多久,有一天她咚咚咚跑來跟我說,她拿到工作合約,已轉寄到我們的郵件信箱,要我們幫她看一下。原來是住家附近的連鎖麵包店,我請哥哥幫她看一下,其實就是一般制式的勞動契約,薪資依照法定最低工資。她的同學也在那裡打工,電話簡單聊過後,她很快就得到面試機會,這位在家做自己,在外人面前超甜美的女孩,順利錄取。
以下分享一下荷蘭青少年的法定工作時間限制:
上學日:每天最多工作兩小時(需在放學後且晚上七點前結束)。
非上學日:每天最多工作七小時(限於早上七點至晚上七點之間)。
上學周:每周最多工作十二小時(周日絕對禁止工作)。
假期周:每周最多工作三十五小時。
時薪也是按勞資法規定,依年齡不同:十五歲四點五歐元,十六歲五點一七歐元,十七歲五點九二歐元,十八歲七點五歐元,十九歲八點九九歐元。一般會高於標準一點,例如女兒十五歲,一小時是六點二歐元(約新台幣二百三十元)。
暑假開始,正式展開她的打工人生。我和先生默默觀察,她第一天回來就喊:好累喔,一直打掃整理。第二天好玩一點,負責把麵包分裝入袋。第三次,站上收銀台,但還是唉唉叫說累,回家喊她幫忙準備吃飯,她撒嬌回:沒辦法做家事了。
有一天,她是早上七點的班,我們也不管她,想說愛睡覺的小妞八成起不來,結果她竟然準時出門上班。還有一天,遇到熱浪滾滾,在麵包店裡,熱到受不了,直接要求要坐下來休息,沒多久就提早回家了,實在不太耐操啊。
但我跟先生的想法是就繼續耐心觀察。打工真的是認識自己的好方法,同時也是練習去面試,練習跟雇主溝通、簽合約,練習負責、守時,練習跟同事合作、跟人相處,有太多課本裡學不到的人生經驗。
她讀國三,已經有四份打工經驗,上學期間,每周一次去她的球隊帶小學生訓練;每周兩次在學校幫國一學弟妹輔導功課,現在又多了麵包店,偶爾還會去鄰居家幫忙顧小孩。但她依然是個月光族,開源、節流等等的理財觀念也不是沒教過,她很會開源,但還無法節流,看來女兒要學的課還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