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東訊】爭議十三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仲裁結果出爐,裁定台東縣政府以六點二九億元買回建物,至於美麗灣向台東縣政府請求十二億一千萬元損害賠償部分,被仲裁庭駁回。台東縣長饒慶鈴昨天表示接受仲裁結果,後續不會再提民事訴訟;環保團體主張拆除所有建物,將海岸歸還人民。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因環評卡關,二○○七年主體建築完工迄今無法營業。二○○七年至二○一四年,幾度環評有條件通過,又被行政法院撤銷環評,撤銷理由是台東縣府環保局未迴避「球員兼裁判」介入環評。縣府表示,當時環評前曾請示環保署,回覆縣府環保局可出任環評委員,但通過環評後,環保署人事更替,又做出新解釋,指縣府環保局不可出任環評委員,環保團體據而主張環評無效。
業者德安開發認為繼續提環評也無濟於事,在二○一八年七月提出仲裁,請求損害賠償及移轉建築物,向台東縣政府求償十二點一億元,今年六月進行建物鑑價。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庭裁定,美麗灣案是因不可抗力因素而終止契約,開發案為美麗灣公司自行規畫,該公司應自負盈虧,駁回美麗灣公司請求十二點一億元損害賠償,台東縣府無須負擔損害賠償,建築物部分則依契約,採縣府主張的估價,以六億二千九百萬元移轉給縣府。
縣長:將正名為「杉原灣」
饒慶鈴表示,接受仲裁結果,不會再提民事訴訟,將美麗灣正名為「杉原灣」,廣納各方意見,配合中央向山向海致敬政策,尊重居民與部落意見,與部落居民共同經營,發展杉原灣為環境、海洋教育據點,讓生態、環境與觀光三贏。
對要買回飯店主建物,縣府財經處長盧協昌說,台東縣府財政困窘,一年自有稅收約十八億元,有九成歲出是靠中央補助,台東縣只能撙節支出或清理被占用的資產,不排除清理部分使用率不高的公有土地來籌款。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則發聲明指出,仲裁資訊應完整公開,避免縣府與業者有放水打假球嫌疑,並拆除美麗灣,把杉原自然海岸歸還人民。
美麗灣業者昨天表示,下周一公司才會討論;德安開發則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