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聯席會議昨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草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等人列席說明,並備質詢。有關鏡電視一案,NCC先前以鏡電視議案存疑義,未提供資料給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鏡電視調閱小組,引發藍白立委齊砲轟;會議中,在野黨立委因不滿NCC拒絕「立法院鏡電視調閱小組」調閱相關文件而提出臨時提案,認為NCC主委陳耀祥破壞憲政體制,應予最嚴厲譴責,並移送監察院,最終表決以13比12票通過該項提案。
立法院聯席會議昨初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執政黨、在野黨正面交火,在野黨提出4個版本修正法案,要求針對NCC委員提名方式、旋轉門條款等部分提出修正,民進黨選擇極力護航;經歷6小時的激戰,藍委3度提案停止討論,在野黨挾人數優勢,最終通過條文全數保留送出委員會,交付黨團協商。
針對立委的意見,NCC回應,委員人事提名權歸屬行政院,若由大院政黨比例分配推薦名單或組成恐將違憲,且無助降低、摒除政治力影響;委員任期屆滿時,未能順利通過新提名委員,應由原委員延任,若採取修正案版本所提的原任委員不得延任,將影響NCC政務推動;另外,NCC委員離職後3年內若不得擔任公職人員或代表政黨參選,有違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