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共中央政治局選擇四月最後一天舉行會議,作出了召開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及經濟領域中房地產、股市、金融等一系列政策調整。
中共中央政治局大致一月一會,其中四月會議,慣例是分析經濟形勢和研究經濟問題,就此與七月會議是半年經濟工作會、十二月會議決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主要內容一起,形成中共中央政治局一年三個主要經濟主題會的布局。其中四月因在三月人大會議後,又在傳統宏觀調控期內,被認定是重要的政策調整會。
按《會議公報》,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主要定奪三件事,一是討論和決定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於今年七月召開,二是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和作出相關決定,三是審議《關於持續深入推進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措施的意見》。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已比傳統召開時間延遲了半年之久,這次中共中央政治局會決定中,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將以改革開放為主調,還以六個「必然要求」來加以解釋。作出召開中共三中全會的決定之外,還有中央政治局會議對經濟形勢的分析。
對國內經濟,會議也承認「經濟持續回升向好仍面臨諸多挑戰,主要是有效需求仍然不足,企業經營壓力較大,重點領域風險隱患較多,國內大循環不夠順暢」,對國際大勢,認定「外部環境複雜性、嚴峻性、不確定性明顯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