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引發外界質疑。人事行政總處昨再度澄清,聘約人員制度並非政務人員相關制度,不應混為一談,並指出,草案目前在徵詢各界意見的階段。
人事總處指出,國家考試用人的公務人員制度依舊是政府用人的主軸,是政府人力的最大宗。聘約人員並不會成為公務人員、也不會影響正常公務人員體系升遷權益,更不會破壞當前文官考試制度。
現行約聘雇人員制度仍有不足,人事總處所研議的《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基於政府和聘約人員是公法契約關係,從公開競爭遴選制度、利益迴避、進用所需資格條件、薪資、工作考核、續約、終止聘約、應遵守的公務服務行為到參加勞保、勞退等,做完整的法制規範,希望解決多年來政府本身、聘雇人員、立法院等關切課題,更讓未來聘約人員在政府部門扮演應有的角色。
草案內容將聘約人員列為機關預算員額,會受到政府用人管控,以及立法院預算審查監督,不會有用人浮濫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