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月27日通過「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正式成立調閱小組。昨日調閱小組做出決議,確定調閱文件範圍包括鏡電視申設階段文件及營運階段文件,且相關資料要求相關部會在10天內提供,並集中管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昨出席調閱小組首次公開會議,表示應遵守正當法律程序。
根據附件,調閱範圍包括鏡電視申設、審照及換照過程資料,鏡電視針對董監事之審查資料、NCC受理外界檢舉的行政調查資料、鏡電視營運階段之相關資料及其他重要相關文件等。
此外NCC昨審議通過《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預計最快4月底上路。強化整體電信事業用戶號碼的使用管理與認識客戶(KYC)機制,號碼若轉讓,電信業都須再次核對與登錄用戶資料,避免電信號碼淪為詐騙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