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營建署今年6月預告危老容積獎勵辦法修正,針對面積200平方公尺(約60.5坪)以下,客觀條件已無法整合更大面積的小規模基地,提供額外2%容積獎勵,鼓勵小基地加速重建。據了解,地方政府對於修法方向大多贊同,但對於何謂「客觀條件」,希望營建署可再明確界定,以利實務操作。
營建署官員表示,為了把規則訂清楚,已規定小基地周遭建築屋齡都必須是30年以下的年輕建物,才能獲得2%額外容獎;若周遭有超過30年的老舊建築物,表示實際上仍有整合更大面積的可能,因此不會給予2%額外容獎,鼓勵這些基地再去擴大規模。
官員表示,建商或地主遞案申請危老重建時,原本就必須附上基地及鄰近基地資料,對於民眾而言,新做法不會造成任何負擔;地方政府對於新規也樂觀其成,可加速小規模基地重建。目前獎勵辦法修正已通過內政部法規會,後續還要經過部務會報通過,預計最快今年11月可正式上路。
危老條例今年修法通過後,10%時程獎勵屆期,改為採取時程、規模雙軌制。時程獎勵方面,危老條例施行第4年起逐年依序採8%、6%、4%、2%、1%,直到施行第9年歸零;規模獎勵則是針對達200平方公尺以上基地可得2%,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再加碼0.5%基準容積。且時程加規模不超過10%。
未來,除時程、規模獎勵,營建署再納入小基地2%獎勵,不過必須符合客觀條件,並非所有面積低於200平方公尺的基地都能適用。
據營建署統計,約有3成左右的危老重建申請案面積未達200平方公尺,平均可取得的容積獎勵額度僅16%,為了鼓勵這些小基地也能加速重建,因此修訂容積獎勵辦法。
舉例而言,若一塊未滿200平方公尺的基地,周遭確實已無其他基地可整合,此時可得到2%容獎,若這塊基地是在危老條例施行第4年提出,還可得到8%時程獎勵,加起來仍可得到10%。
新規定無回溯 公告後遞案較有利
由於新規定無法回溯,符合條件的小基地待未來辦法正式公告再遞案較為有利,不過統計今年1月至8月危老申請量已達到956件,全年破千案指日可待。
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自危老條例上路累計至今年8月底,全台已受理1462件申請案,其中光是今年前8月就有956件,繳出亮眼成績單。
因時程獎勵僅至今年5月11日止,建商、地主自去年底開始不斷「趕進度」,尤其4、5月為了趕搭末班車,申請案件爆量,官員表示,多數整合順利的案件,大多都已趕在5月前送案,地方政府也正在消化前陣子大幅增加的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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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高齡化」
˙今年第2季最新統計,我國住宅類總數量為881萬餘宅戶。其中,屋齡30年以上達436萬餘戶,占比近50%。
˙新北市老舊住宅75萬6385戶,台北市63萬4959戶,大台北地區合計139萬1344戶,占全國老屋3成。台北市老屋甚至占北市住宅的70%。
˙去年都更申請件數103件、危老433件,共536件,為過去都更平均案件量的10倍,今年案量將破千件。
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