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蔡總統宣布開放萊劑美豬及三十個月齡以上美牛進口後,衛福部食藥署預告草案指食品中添加的豬油不須標示,引發爭議。食藥署昨天一口氣發布六項公告,刪除爭議文字,未來含豬油製品須標產地,不論餐廳、包裝或散裝產品,只要有使用到豬油,都須標示,新制將於明年元旦上路。
民眾相當關心豬肉標示,衛福部長陳時中曾經強調,為了讓民眾安心,不論生鮮豬肉、豬肉製品,甚至連餐廳煎煮炒炸使用豬油,都須標示原料及原產地國。但日前預告草案中,卻註明食品添加豬油可免標示,除非該產品本身就是豬油才要標示,引發爭議。
相關細節 月底前向大眾說明
正式公告則依陳時中先前承諾,均刪除豬油免標的爭議文字。食藥署長吳秀梅解釋,豬油標示分為兩個層次,如果餐廳直接使用豬油煮菜,就需要標示使用的豬油產地;如果使用以豬油製造的油蔥,僅油蔥需標示使用豬油的產地,餐廳不需要再標示一次。
吳秀梅表示,相關細節會在九月底前盡快向業者、民眾說明,也會利用輔導期舉辦說明會,讓業者盡快了解、遵守新制。
除了豬肉標示外,國人關心的進口豬肉萊劑容許標準。「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修正草案」正式公告版本則與原本預告相同,仍以ppm單位,肌肉及脂(含皮)0.01ppm、肝臟0.04ppm、腎臟0.04ppm、胃、腸、心、肺等其他可供食用部位則為0.01ppm。
食藥署公告的六項修正案,包括「動物用藥殘留標準」、「散裝食品標示規定第五點」、「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美國及加拿大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以及「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作業程序」。
衛福部長陳時中昨天到永樂市場豬肉攤、迪化街滷肉飯小吃攤及南北貨商店視察時,一家豬肉攤上貼著大大的「本店使用豬肉原產地:台灣」標示,還有使用屠宰場的證明單。但其他商家表示只收到一張「豬肉」原產地標示的貼紙,沒有收到其他逐一標示產地的貼紙,也不知道使用豬油是否需要標示。
民眾表示,雖然有標示比較安心,但小吃攤和餐廳的豬肉來源都是店家自己標的,並無依據,希望政府能夠有合格的履歷證書,才比較能夠信任,希望政府能做好把關;另外還有路過婦人聽到「阿中部長」時破口大罵,質疑美豬開放程序有問題,要陳時中「自己最好每天吃吃看」。
校園食材登錄 將增加來源地
此外,教育部日前針對中小學營養午餐宣布都要使用國產肉,教育部長潘文忠昨進一步表示,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台中的欄位將增加「來源地」 ,讓食材產地更加明確;至於大學餐廳不會特別禁止美豬,但會要求標示清楚肉製品的產地。
立法院今天開議,行政院長蘇貞昌將到院專案報告開放含瘦肉精美豬事宜;國民黨昨天下午舉辦立法實務研討會,確定反美豬等相關食安法案與修憲案全都列優先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