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ETF集中度過高及網紅行銷亂象爭議多時,金管會昨終於發布相關監理新規定,其中在網紅管理上,金管會提出4大重點,尤其是要求投信業者必須要求網紅簽下遵守自律規範的「切結書」,否則網紅犯規,金管會將開罰業者,新規定最晚6月底發布,加上3個月的改正期,證期局指出,將在9月底前全面上路。
證期局提出的網紅管理規範4大重點,包括:1.業者與網紅合作,應於內部控制制度明定事前、事中、事後管理機制;2.業者應與合作網紅簽訂契約明訂雙方權利義務;3.業者應定期檢視合作網紅從事廣告行為確保符合規定,投信投顧公會將定期,至少每季抽查業者;4.新制給予3個月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