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交通部觀光局上周召開跨部會議,不僅決議制定「露營場設置及管理要點」,還要公布合法與非法名單,但觀光局昨上線的「露營專區網頁」(網址:https://www.taiwan.net.tw/m1.aspx?sNo=0024646),卻僅公布八十四處公有露營地合法名單。對此,觀光局長周永暉表示,非法露營地應由地方政府盤點後再公布,露營地管理也不見得需要專法。
周永暉指出,「露營專區」公布的是由內政部營建署、農委會林務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教育部、交通部觀光局及地方政府,盤點後的公有、合格露營場。
觀光局指出,公布非法或違法露營地必須特別謹慎,若處理不慎恐影響業者生計,,觀光局會要求再三確認其非法、違法性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