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爆發第一家庭利用假發票報國務機要費案涉及貪瀆不久,又因首長特支費問題,馬英九市長被約談,一下子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士,便有藉口互相攻訐對方陣營。
首長的特支費究竟是制度殺人?還是因循陋規所致呢?要痛定思痛全盤檢討。
首先要了解設特支費的用意,它的支出用途有無合法性?支出項目所取得的原始憑證,有無符合會計法、審計法及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的相關規定?交易有無牽制稽核?帳戶資訊有無公開透明化?
政府會計帳務處理,更要以身作則適法,而不是因幕僚人員認為逐筆報銷很麻煩,在積攢多筆小額發票後,用自己或他人消費的大額發票來替代報銷,這種以不實發票填補,引發涉及偽造文書之刑事問題,公務員行事豈能不知?
特支費在政府機構行之多年,若能以此費,發在公務上也無可厚非,因為有錢真的好辦事,但是若在報帳處理的實務上,造成的不便不合宜也應檢討修正,雖然特支費一半不需憑證,也不能直接撥到私人帳戶造成公私不分之爭議,再多的辯白也無法修補誠信情操、清廉執政受損的名聲。
芸生(台北市/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