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因應台灣少子女化問題持續惡化,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於行政院會聽取衛福部報告「少子女化對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預計將投入近百億元,釋出包括提高產檢次數、項目補助、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以及育嬰留職停薪,及相關津貼加碼等利多。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無須修法部分,將於7月1日實施上路。
羅秉成指出,3大政策包括,「助圓夢」、「安心生」,和「國家跟你一起養小孩」,內容涵蓋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除針對中低收入戶之外,非中低收入戶首次申請,每次補助上限10萬元,再次申請上限6萬元;提高產檢補助次數(共14次)、擬增加妊娠糖尿病篩檢及貧血檢驗,並增加2次一般超音波(共3次);雙親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停、有薪產檢假由5日增加為7日,並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薪資替代率,總薪資替代率從原來6成提高至8成。
羅秉成表示,經費補助的部分不涉及修法,初步規畫為不孕症試管嬰兒的部分約32億元、擴大產檢次數和項目約12.5億元、增加2天產檢假薪資補助約2.4億元、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碼約42億元、軍公教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碼約2億元,共約91億元。
針對仍須修法的部分,勞動部次長王尚志表示,有薪產檢假的部分,現行規定是5天,現在要改為7天,必須修性平法,而在育嬰留職停薪的部分,放寬雙親可以同時申請,必須修正就業保險法。
育嬰留停新制
不用一次請半年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政府拍板放寬育嬰留職停薪政策,其中包含雙親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以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育嬰假時也不需要一次就請6個月。
黃維琛表示,現行法律規定,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若要低於6個月必須與雇主協商。而這次則放寬規定,申請期間可少於6個月,但不得少於30天,少於6個月的次數以2次為限,且須提前預告雇主。
彈性工時部分,黃維琛表示,若是受僱於未滿30人事業單位的勞工,經勞雇協商,將也可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減少1小時工時或調整工作時間規定。
至於產檢假天數增加部分,黃維琛說,產檢假從5天增為7天,增加的2天由政府發給勞工實際薪資、雇主不須負擔;而育嬰留停津貼加碼至8成,黃維琛說,6成將由就保基金支出、2成則由政府出。
政院生育補助方案
3大政策
1助圓夢
2安心生
3國家跟你一起養小孩
5項措施
1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非中低收入戶首次申請,每次補助上限10萬元,再次申請上限6萬元;除夫妻至少一方須具中華民國國籍,女方年齡則須未滿45歲。若小於45歲,每胎補助次數上限為6次;超過40歲,並小於45歲,則每胎補助次數上限為3次。
2提高產檢補助次數,擬增加4次,提高為14次。
3擬增加妊娠糖尿病篩檢及貧血檢驗,及增加2次一般超音波。
4育嬰留職停薪,以及相關津貼可彈性申請,包括雙親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停,並可同時請領育嬰留停津貼。
5有薪產檢假由5日增加為7日;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薪資替代率,從原來6成提高至8成。
資料來源/行政院
台灣近10年
出生人數、粗出生率
出生人數(人) 粗出生率(%)
2011年 19萬6627 8.48
2012年 22萬9481 9.86
2013年 19萬9113 8.53
2014年 21萬0383 8.99
2015年 21萬3598 9.10
2016年 20萬8440 8.86
2017年 19萬3844 8.23
2018年 18萬1601 7.70
2019年 17萬7767 7.53
2020年 16萬5249 7.01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查詢網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