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眾想要自付差額用醫材,常面臨院所間收費差異大,同一款人工水晶體,有的醫療院所收到七萬五,有的院所收四萬五、四萬二,就算用健保比價網,也常搞不清楚,更無從得知價格與該醫材的效益是否相符。
為終結收費亂象,健保署日前預告修正草案,現有差額特材類別將全面訂定自付額上限,至於未來新增類別,除了擬定上限價,也將依臨床實證等級訂定健保給付比例,最多可給付四成,減輕民眾負擔。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針對人工水晶體、心臟支架等現有十類差額特材,健保選定一個健保已給付項目為參考品,根據參考品支付價給付給醫院。至於民眾端,並沒有自付差額的上限,以至於自付額在不同醫院間差距很大,同廠牌同產品在不同醫院價差可能高達數萬元。
為改善亂象,此次修訂有兩大重點。蔡淑鈴表示,首先針對既有十類差額特材,將依功能分類後,由特材共擬會議全面訂定上限價格,這樣一來,扣除健保依參考品所支付的金額後,民眾自付差額就有了天花板。
至於未來新增的差額特材類別,蔡淑鈴表示,除了同樣訂有上限價,健保將不再找參考品訂支付價,而是依據新特材之臨床實證來分級,療效愈好,健保支付比例愈高。草案有六十天預告期,搜集分析各界意見後,最快明年初進入公告上路程序。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表示,差額醫材很容易衍生收費爭議及結果不如預期等醫糾,健保能積極管理是民眾所樂見,如果能將價格已降的差額醫材納入全額給付,才是民眾之福。呼籲健保署修訂草案時,應配合在自費同意書、健保比價網、醫病共享決策等相關資料當中,整理健保全額給付品項及不同差額品項的優缺點,並確保民眾不是在手術前才匆匆簽字,而是有時間可以檢視甚至諮詢第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