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華航分會昨天凌晨突然宣布發動罷工,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罷工雖是法律賦予勞工的權利,但政府仍應針對大眾運輸事業的勞工罷工權,規定七到十天合理預告期,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表示,目前處於春節假期旅運量尖峰時刻,各航空公司機位大多滿載,罷工行動如果未妥善處理,除影響旅客無法搭機,還包括上萬名出遊民眾將面臨無法如期返台窘境。
消基會表示,罷工雖是法律賦予勞工權,但站在保護消費者立場,仍希望政府迅速修改相關勞工法規,對牽連廣大的大眾交通運輸事業勞工罷工權,規定應有合理預告期間制度,讓消費者能有適當反應期,也讓勞資雙方有最後協商溝通緩衝期。
消基會表示,罷工是航空公司可預見情事,航空公司也應對這次罷工造成的影響,與旅行社共同負起過失責任。旅行社對團體旅客應按比例賠償旅遊費用(最高可賠償到百分之百),個人旅客也可向華航請求損害賠償。消基會提醒消費者,妥善保留與航空公司或旅行社簽訂的各項契約與單據,包含因延誤或滯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以備將來可委託消基會或其他單位向業者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