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娟瑜
被分手的一方,正百思不解或哭哭啼啼的時刻,往往會聽到安慰的話語:「下一個會更好啦!」
下一個會更好?
確實,有不少人都還沒有平復失戀的傷心,又迅速地掉進另一段感情漩渦,結果一直在「不對的自己」和「不對的人」中,進行「不對的愛情關係」。
失戀後的三項功課
若要避免重蹈覆轍,需學習三項功課:
一、「學到」比「得到」更有意義
聽過不少個案,和初戀的對象結婚卻懊悔不已。有位女性朋友說:「是他追我,我就傻傻地跟著走,在這段感情裡,我被呵護、被疼惜,但也因此失去了自己。」原來,她因為從「一」而「終」,直到四十多歲幡然回顧,才望見了毫無成長的自己。
想來,感情來點豐富的波折,生命來點有趣的風景,也是一番讓人成長的歷練;所以,失戀的人,最終還是會回頭感謝分手的「滋養」,明白人生有得有失,在一段關係裡,「學到」比「得到」更有意義。
二、分手的念頭早已存在
失戀者重新回顧失戀的歷程,往往定著在被告知分手的那一刻,其實,「分手」更早即已發生了。當對方的腦海中浮現「分手」的念頭時,分手已成定局,剩下的只是如何找到分手的時機、方式,和理由。
提分手的人,多半帶著複雜的情緒:眼前的人不至於多差,否則當時不會愛上他/她;但相處造成的磨擦,讓雙方已經回不去了。於是,往往在某一個爭吵的觸發點出現時,「我們分手吧!」就衝口而出了,而被分手的人,卻往往以為是當下的事件,造成分手事實。
事後,若能試著理解村上春樹說過的,「你沒走過悲傷,你就沒有從悲傷走出來。」好好痛哭、省思一番,或許就能明白,對方早已決定分手,只是我們遺漏了蛛絲馬跡而已。
三、勇敢去問個所以然
許多愛情的結束,常是一方告知,一方無知。儘管一方急於脫身,另一方難分難捨,走的人多少帶著歉意,不想分手的人則是帶著淚痕。
成熟的分手,需要雙方好好談妥。台大社會系教授孫中興在《學著,好好分》一書中就寫到:「在決定結束一段感情的時候,明確表達意願並且尊重對方的想法,是不可以漏掉的第一步。」
由於我們的家庭與學校教育,較少進行「分」的學習,包括感情的「分手」、關係的「分裂」,以及死亡的「分離」,因此面對「分」的局面,多數人往往不知如何是好,因而衍生誤會或情殺事件。
所以,兩個人若能坐下來好好地談開來,這會是最美好的分手過程,不再討愛,只要理解;不再怨懟,只有感謝。
拆除未爆彈
孫中興教授提醒:「如果你從來不想,從來就憋著,當做沒那回事,轉過身去追下一個人,談下一段戀愛,有一天,你會有一個大崩潰。」所謂的「大崩潰」,是指潛藏在內裡很深的傷。當初離去的人說走就走,讓我們心痛,如果傷疤尚未癒合時,就快速接受下一個戀人,日後傷口可能一觸即發。
是的,失戀了,就要練習心平氣和地和對方聊一聊。若自己的心情還沒準備好,可以先和心理諮商師、輔導老師等進行對話,把自己調整好,才有機會聽到真心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