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提供 (楊靜雯整理)
案例:
平日賣烤地瓜維生的涂伯伯,因沉迷賭博欠下一大筆債,加上原先積欠的卡債將近千萬元,近日常有討債人士前來催討債務。由於涂伯伯已將不動產過戶到兒子名下,根本無法在短時間內償還債務,而遠在美國的兒子,一方面擔心涂伯伯的生活花用,卻又怕一旦將錢匯到涂伯伯帳戶,會立刻被銀行拿走。
請問,涂伯伯可以透過何種法律途徑減輕債務壓力?面對討債人士的威脅,又應如何尋求自保?
黃于珊律師詳解:
依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營業額平均每月二十萬元以下之小規模營業活動之自然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得依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其債務;但若債務人在金融機構有債務的話,要進入更生或清算前,要先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
本案中,涂伯伯以賣烤地瓜維生,所以符合「從事營業額平均每月二十萬元以下之小規模營業活動之自然人」的規定,而可以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再者,涂伯伯因積欠近千萬元的債務,以他賣烤地瓜的收入根本無法清償,所以可以依更生或清算的程序,來清理他的債務;但因為他是向銀行借錢,所以在進入更生或清算程序之前,要先向積欠款項最多的銀行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
而與銀行進行債務協商時,涂伯伯除了可以請求分期給付外,也可以請求減少應償還的額度,來減輕他的債務壓力。若是雙方能協商成功,涂伯伯就可以依雙方協商的條件來還款,不用擔心兒子匯來的生活費會被銀行拿走;若協商失敗,涂伯伯也可以聲請更生或清算,來清理他的債務。
此外,我國民法也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因為賭博在我國被認為是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的行為,也是刑法所處罰的行為,所以因賭博債務所行使的法律行為,在我國是無效的,債權人請求債務人清償賭債時,債務人可以拒絕給付。所以在本案中,當債主再去涂伯伯家要求償還賭債時,涂伯伯可以主張這樣的債務是無效的,而拒絕給付。
●歡迎就任何有關銀髮族法律問題,來信詢問,會請專業律師詳細解答,問題請寄mtnart12@merit-times.com.tw
※女人104家庭照顧者心情支持暨法律諮詢專線
(02)2311~8090
專線服務時間:10: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