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遠東航空無預警停業後,董事長張綱維昨日出面表達復飛意願,對此,最大債權銀行合作金庫給予三個「大限」,如果在這三個關鍵日期,遠航未能履行承諾,銀行就會採取法律行動,包括發出存證信函、主張債務全部到期、要求遠航應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的貸款,一旦走到此地步,遠航恐無重生希望。
對於張綱維昨表示,已有三組投資人,近日將投注十億元資金,握有遠航二十二點零二億元債權的合庫銀指出,已經派員和遠航財務主管溝通,並獲得對方的回應:「七至十天內就會有部分資金到位」,與張綱維記者會上的說法口徑一致。合庫銀主管說,「我們當然期望他說得是事實,但要進一步了解是哪裡的投資人、是否為航空還是其他產業,且口說無憑,必須提出具體證據。」
合庫銀主管說,對於遠航債權的後續處理,有三個關鍵日期,首先是遠航在十一日有兩筆退票,金額合計兩千萬元,遠航必須在七天補足款項,若未能在期限內補足,將被視為貸款違約。此外,遠航在合庫的貸款有兩個繳款日,二十日須繳付貸款本金與利息,二十六日還有另一筆利息須付,如果這兩天遠航沒能準時繳納,也會被視為違約。
換言之,遠航只要沒在這三個關鍵時間內完成支付款項,就會被銀行視為違約,合庫銀將立刻採取法律行動,包括發出存證信函、對遠航主張二十二點零二億元的貸款全部到期,遠航必須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款項。一旦走到此地步,等於被銀行「收傘」,二十二億元貸款馬上到期須償付,若無力償還,擔保品就會被銀行處分,遠航東山再起無望。
另外,遠航在十一月退票兩張,金額為兩千萬元,至今尚未清償,根據票交所規定,一旦再發生一張退票,退票累積達三張,就會被通報為拒絕往來戶,屆時就無法再開立支票、遠航等於是信用破產,重生希望相當渺茫。